4月1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可知,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的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通行比较法三种方法测算,通过合法性审查。经达州市政府同意,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650元调整为19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4元调整为21元,从2022年4月1日执行补发,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