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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丢失怎么处理?

202 2025-03-30 02:02 959汽车

一、凭证丢失怎么处理?

有以下办法:寻找会计凭证不小心遗失了,当然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再找回来,可以通过档案室借阅登记本找到借阅人回想一下有可能丢失的地方,然后到所有可能丢失的地方去寻找,能找回来就万事大吉了。

记帐凭证补回会计凭证如果确定确实丢失,无法找回,那么关于记帐凭证补回办法有两种,如果是手工记帐的单位,就手工再做一张跟原来一样的凭证,如果是财务软件记帐的,直接进财务软件调取相关凭证再打印一张出来。

原始凭证的补回--银行类原始凭证原始凭证遗失了只能去相关单位调取,银行存款收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可以让出纳去对应的银行打印回单作为凭据,附在记帐凭证的后面。

原始凭证的补回--发票类原始凭证被丢失的会计凭证中如果存在相关的发票类原始凭证,那么就让经办人去开发票的单位,找他们复印发票的存根联,并连同遗失发票的原因说明,一起作为补记的会计凭证附件。

原始凭证的补回--出入库单类的原始凭证如果丢失的会计凭证里含有单位出入库单这样的原始附件,可去本单位仓库,找出存根联进行复印,以此作为补记凭证的附件。

原始凭证的补回--报销类的原始凭证丢失了报销类的单据是比较麻烦的,要报销人补齐相关的报销单据说起来容易,但错不在报销人,有些人是不会来配合你的,所以报销人无法补齐单据的情况下,只能写说明给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来作为附件了。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信息的载体。

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会计凭证按其编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前者又称单据,是在 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 发票、款项 收据等。

、后者又称记账凭单,是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按照经济业务的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 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

它是登入 账簿的直接依据,常用的记账凭证有 收款凭证、 付款凭证、 转账凭证等。

二、账本,凭证丢失怎么办?

  将丢失账本的情况如实向税务、工商报告。以最近的会计报表(如也丢失可去税务查得)为基础重新建账。在此基础上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再依盘点结果对新建账面数进行调整。  如果是在税务检查时销毁的,就是违反了税收法律制度,属于偷税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少交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还有会计法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帐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主管人员依照前款处罚。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通报,对单位处5000以上10万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以上5万以下罚款,对其中会计人员吊证,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分。一般借出账本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如果没有受控的话,那罪名大了去了。

三、会计凭证附件丢失了?

有以下办法:寻找会计凭证不小心遗失了,当然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再找回来,可以通过档案室借阅登记本找到借阅人回想一下有可能丢失的地方,然后到所有可能丢失的地方去寻找,能找回来就万事大吉了。记帐凭证补回会计凭证如果确定确实丢失,无法找回,那么关于记帐凭证补回办法有两种,如果是手工记帐的单位,就手工再做一张跟原来一样的凭证,如果是财务软件记帐的,直接进财务软件调取相关凭证再打印一张出来。

原始凭证的补回--银行类原始凭证原始凭证遗失了只能去相关单位调取,银行存款收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可以让出纳去对应的银行打印回单作为凭据,附在记帐凭证的后面。

原始凭证的补回--发票类原始凭证被丢失的会计凭证中如果存在相关的发票类原始凭证,那么就让经办人去开发票的单位,找他们复印发票的存根联,并连同遗失发票的原因说明,一起作为补记的会计凭证附件。

原始凭证的补回--出入库单类的原始凭证如果丢失的会计凭证里含有单位出入库单这样的原始附件,可去本单位仓库,找出存根联进行复印,以此作为补记凭证的附件。

原始凭证的补回--报销类的原始凭证丢失了报销类的单据是比较麻烦的,要报销人补齐相关的报销单据说起来容易,但错不在报销人,有些人是不会来配合你的,所以报销人无法补齐单据的情况下,只能写说明给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来作为附件了。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信息的载体。

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会计凭证按其编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前者又称单据,是在 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 发票、款项 收据等。

、后者又称记账凭单,是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按照经济业务的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 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

它是登入 账簿的直接依据,常用的记账凭证有 收款凭证、 付款凭证、 转账凭证等。

四、社保转移凭证丢失怎么补办?

转移社保的缴费凭证丢了,必须到参保地社保中心重新办理,否则不能办理转移手续。参保人员遗失养老、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凭证,应及时补办。补办时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如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人社保险局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申请补办即可。

1、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2、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五、财务凭证丢失如何处理?

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新《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1、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凭证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规定: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6、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六、记账凭证丢失怎么办?

帐簿保管-法律责任 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不能简单套用《征管法》的相应条款进行定性处理追究法律责任,而是应在确定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原因、责任、性质基础上,再进行定性处理追究法律责任。现就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追究法律责任及稽查对策进行探讨。

为此将纳税人丢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分为遗失、灭失、隐匿三种类型。 遗失类型:账簿及记账凭证的遗失,通俗的说也可称为丢失,是由于疏忽或不可抗力而失去或失掉账簿及记账凭证。从法律角度上应当认定是一种非主观故意的丢失行为,可以称为“善意的丢失”。

如账簿及记账凭证因被盗、失窃、洪灾、地震、海啸、火灾等造成的遗失。《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处罚。对未按照规定设置账簿的行为,比较好理解。对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又包括哪些呢?《征管法》同时规定,纳税人对账簿及记账凭证的保管责任包括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以及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可见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并不是一种“未按照规定保管”的行为,《征管法》没有明确规定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应当处罚。按照法治的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过”,因而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前提下,不能对遗失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但同为遗失,发票和税务登记证件的遗失,就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丢失发票和发票存根联属于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可给予处罚。《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但也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灭失类型:账簿及记账凭证的灭失,还包括擅自损毁、擅自销毁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

灭失就是使账簿及记账凭证不存在或使其消失,擅自损毁就是违反有关规定自行损坏或破坏账簿及记账凭证,擅自销毁就是违反账簿及记账凭证的保管规定故意、自行毁掉或烧掉、毁灭账簿及记账凭证。灭失、擅自损毁、擅自销毁账簿及记账凭证等行为,属于《征管法》规定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的行为,从法律角度上应当认定是一种主观故意的丢失行为,可以称为“恶意的丢失”。

对此种丢失行为,《会计法》和《征管法》同时规定了应追究法律责任。《会计法》规定,账簿及记账凭证的灭失,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管法》规定,擅自销毁账簿及记账凭证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检查期间,纳税人销毁有关资料的,属于逃避、拒绝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认定为偷税,除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外,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匿类型:账簿及记账凭证的隐匿,是指纳税人为了某种目的,编造各种理由,故意将应当保存的账簿及记账凭证转移、隐藏起来,躲避税务机关的检查。此种行为与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行为还是有区别的。隐匿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从法律角度上应当认定是一种主观故意的丢失行为,也可以称为“恶意的丢失”。

对此种丢失行为,《征管法》规定了应追究法律责任。《征管法》规定,在税务机关检查时,纳税人隐匿账簿及记账凭证的行为,属于逃避、拒绝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认定为偷税,除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外,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清楚的区分纳税人将账簿及记账凭证遗失或丢失、灭失或擅自损毁、擅自销毁以及隐匿的定性处理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对“善意的丢失”没有法律责任,“恶意的丢失”应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你单位在搬家中造成记账凭证丢失,不应负法律责任。

七、丢失国债凭证,怎么办?

凭证式国债可记名、挂失,不能上市流通。 有单据的属于凭证式国债,现在一般都是记帐式国债。凭证丢失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购买凭证式国债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挂失 ,银行买的国债都是凭证式的,可以拿上原来买国债的的证件去银行查一下存根.重新开据凭证。  国债的券面形式可分为三大品种,即无记名式,凭证式和记账式。前者已经很少见,现在一般采用后两者。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它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账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账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

八、医保转移凭证丢失补办流程?

转移社保的缴费凭证丢了,必须到参保地社保中心重新办理,否则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参保人员遗失养老、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凭证,应及时补办。补办时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如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人社保险局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申请补办即可。

1、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2、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九、报销凭证丢失怎么办?

火车票丢失补办报销凭证方法如下:

1、火车票凭二代身份证直接检票乘车后或者已乘车车票遗失需要报销做凭证的可以补打,需要车站人工窗口换取纸质车票,仅作为报销凭证。

2、火车报销凭证丢失,可以到购票的网站或者对应的APP登录购票时候用的账户,在历史资料里面查询当时的购票信息(目前互联网已经标准化和普及化,这些基础资料都可以在网上随时互通并被查询到)。到火车站补票或者补一个证明。

十、丢失原始凭证?这里有解决方案!

丢失了原始凭证怎么办?

原始凭证是各种商业交易和经济活动记录的关键文件,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然而,不幸的是,有时候这些凭证会意外丢失。那么,当你丢失了原始凭证时,你该怎么办呢?下面是一些解决方案,希望能帮助到你。

1. 冷静下来

首先要冷静下来,不要慌张。虽然原始凭证的丢失可能会给你带来一些麻烦,但是慌乱只会让情况更糟。放松心情,集中精力寻找解决方案。

2. 重新追溯交易

如果你丢失了一份特定的原始凭证,你可以尝试重新追溯交易。查看银行账单、收据和其他相关文件,可能能够找到交易的某些记录。此外,你还可以联系交易对方,询问是否有相关的凭证或文件。

3. 申请复印件或备份

如果你无法找回原始凭证,你可以尝试联系涉及方,申请复印件或备份文件。例如,如果你丢失了购买商品的发票,你可以联系商家或零售商,向他们申请发票的复印件。

4. 向相关机构申请证明函

在某些情况下,你可能需要向相关机构申请证明函。例如,如果你丢失了房屋买卖合同或车辆购买合同,你可以联系购房人、卖方或相关行政机构,向他们申请证明函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

5. 寻求专业帮助

如果你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帮助。会计师、律师或相关机构可能会有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可以帮助你处理原始凭证丢失的问题。

综上所述,当你丢失了原始凭证时,不要惊慌,相信通过以上解决方案,你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法。丢失原始凭证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但是不要忘记,问题总是有解决办法的。

最后,再次感谢你阅读这篇文章,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