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交通安全法68条第三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二、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哪些
安全标志的分类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还有补充标志。
1、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些行动。
禁止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带斜杠的圆环,其中圆环与斜杠相连,用红色;图形符号用黑色,背景用白色。
我国规定的禁止标志共有40个,如:禁放易燃物、禁止吸烟、禁止通行、禁止烟火、禁止用水灭火、禁带火种、禁止启机修理时禁止转动、运转时禁止加油、禁止跨越、禁止乘车、禁止攀登等。
2、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的含义是警告人们可能发生的危险。
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是黑色的正三角形、黑色符号和黄色背景。
我国规定的警告标志共有39个,如:注意安全、当心触电、当心爆炸、当心火灾、当心腐蚀、当心中毒、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当心吊物、当心扎脚、当心落物、当心坠落、当心车辆、当心弧光、当心冒顶、当心瓦斯、当心塌方、当心坑洞、当心电离辐射、当心裂变物质、当心激光、当心微波、当心滑跌等。
3、指令标志
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必须遵守。
指令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圆形,蓝色背景,白色图形符号。
指令标志共有16个,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鞋、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护耳器、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护服等。
4、提示标志
提示标志的含义是示意目标的方向。
提示标志的几何图形是方形,绿色背景,白色图形符号及文字。
提示标志共有8个,如紧急出口、避险处、应急避难场所、可动火区、击碎板面、急救点、应急电话、紧急医疗站。
5、补充标志
补充标志是对前述四种标志的补充说明,以防误解。
补充标志分为横写和竖写两种。横写的为长方形,写在标志的下方,可以和标志连在一起,也可以分开;竖写的写在标志杆上部。
补充标志的颜色:竖写的,均为白底黑字,横写的,用于禁止标志的用红底白字,用于警告标志的用白底黑字,用带指令标志的用蓝底白字。
扩展资料
禁止通行警示标志:适用范围
1、适用工厂、学校、车场和定时禁止通行使用。
2、不易损耗、防阳光紫外线、持久耐用。
3、防撞、防碎、防潮、防水、绝缘性能。
4、符合国家标准GB2894-1996。
不同种类适用于不同场合。
禁止通行标志有许多种类,主要可分为16种,根据不同情况使用。
举例:主要用于公共交通,也可用于消防、船舶、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公用民建筑等各类重要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标志
三、黄色三角形中间一个感叹号是什么
【【转的】】
可能是权限问题 :
右击C盘或progran Files文件夹-属性-安全(找不到”安全“就打开“我的电脑”选 “工具”-文件夹选项,进入之后选“查看”选项卡,去掉“使用简单共享”勾)
设置你想要的权限就行
若是灰色的不可用,就点“高级”
勾上“从父项继承那些可以应用到了对象的权限项目,包括那些在此明确定义的项目”的复选框,保存即可。
如果故障依旧,请修复一下系统。
1、开机按F8进入安全模式后在退出,选重启或关机在开机,就可以进入正常模式(修复注册表)。
2、如果故障依旧,请你用系统自带的系统还原,还原到你没有出现这次故障的时候修复(如果正常模式恢复失败,请开机按F8进入到安全模式中使用系统还原)。
3、如果故障依旧,使用系统盘修复,打开命令提示符输入SFC /SCANNOW 回车(SFC和/之间有一个空格),插入原装系统盘修复系统,系统会自动对比修复的。
4、如果故障依旧,在BIOS中设置光驱为第一启动设备插入系统安装盘按R键选择“修复安装”即可。
5、如果故障依旧,建议重装操作系统。
6、如果故障依旧,检查一下磁盘有没有坏道,请用系统的磁盘检查修复或下载软件修复磁盘坏道。
四、载货汽车载货高度超过几米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只要超过车厢栏板时就不得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扩展资料: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第五十四条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